世界经济缓慢复苏,跨国资本流动渐趋活跃,中国企业“走出去”正以越来越高的频率出现在全球视野中。然而,尚处于“走出去”起步阶段的中国企业,面对复杂程度前所未有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波云诡谲的国际资本市场以及经济因素以外的自然灾害、政治风险,如何趋利避害、稳妥而深度地参与国际竞争,仍是需要直面的问题。
中企海外投资意愿高
近年来,包括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在内的我国对外经济合作增长迅猛。商务部、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201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首次超越日本、英国等传统对外投资大国位列世界第五。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我国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累计签订合同额7751亿美元,完成营业额4870亿美元,累计外派劳务人员567万人。
块头长大的同时,“身体素质”也在发生变化。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目的国从传统的亚太周边国家向欧美、非洲和新兴市场国家延伸,涉及领域由自然资源、制造业向通信、金融、服务业等诸多领域拓展,投资方式除了传统的绿地投资外,并购方式风起云涌。吉利收购沃尔沃、中石化收购Repsol公司巴西子公司、中海油与BridasEnergyHoldings合资收购PanAmericanEnergy公司股权等,无论是交易金额还是受关注的程度,都足以成为年度最重要的并购交易。“中国‘走出去’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世界其他国家市场萎缩、复苏前景不明的情况下,中国市场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这为中国企业并购国外企业或者是成为国外企业的战略投资者带来了更多机会。”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王胜文说。
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局长刘作章认为,经过多年发展,中国企业经受了产业全球化的考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本,因此大规模投资海外可谓水到渠成。
市场对中国资本的需求无疑是巨大的。在第十五届“投洽会”上,除了中国以外的其他金砖国家首次集体亮相,他们与来自欧美的投资促进机构一起组织了数十场各种形式的投资环境推介会、宣讲会,向包括世界华商投资联合会、中金、万达、紫金矿业、海信等数百家到会中国投资商抛出“绣球”。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热情同样高炽。中国贸促会上半年发布的《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现状及意向调查报告(2008~2010)》显示,中国企业已经把对外投资作为一项长期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对外投资的愿望较强。
安全风险不容小觑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体量的增加和中国资本全球影响力的逐渐上升,中国对外投资所处的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从自身角度而言,中国海外投资初兴,很多企业虽然迈出了“走出去”的第一步,但跨国管理经验仍严重不足,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缺乏国际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是阻碍企业在海外“站得稳”、“融得进”的软肋所在。同时,与欧美海外企业处于高端、多为经营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相比,我国“走出去”企业仍大多处于中低端行业,缺乏核心竞争力。
转向外部环境,一方面,从日本地震到西亚北非的政局动荡,境外安全风险越来越大。2010年商务部共发布境外安全风险预警67次,今年前7个月已经发布预警73次。另一方面,个别国家对来自中国的投资既欢迎又戒备的心态微妙而复杂,甚至通过调整法规和政策对来自我国直接投资设定更为严格的限制,强化并购审查,中国“威胁”论、中国责任论、掠夺资源论、新殖民主义论……形形色色的论调甚嚣尘上,影响了“走出去”的正常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论调主要是基于根深蒂固的针对中国的“意识形态排斥”。在华参加投洽会的立陶宛经济部部长里曼特斯说,这是由于双方不信任所造成的结果,由于投资国与投资目的地国各有立场,双方建立互信关系需要很长的时间。“与十年前刚入世时不同,现在我们的企业是主动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市场、资源、资本等各种要素,而这种成长的过程正好与当前世界经济结构调整相交织,这既给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提供了良好机遇,也必然增加了许多挑战和不确定性。”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分析说。
在他看来,当前世界经济前景仍不明朗,尽管出现类似前一轮全面衰退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全球经济复苏可能在一个较低水平的平台上进行较长时间的震荡整理,特别是欧债危机久拖不决甚至可能“陷入泥沼”的背景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必须要做好市场风险的评估,不能盲目“抄底”。
调整战术顺势而为
海外投资将给我国的经济带来多重正效应,“走出去”是大势所趋,这是业内专家、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经营者都认可的一个基本判断,然而各方如何顺势而为?制约企业海外发展的短板如何补上?
业内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尚缺乏一批能够帮助企业顺利“走出去”的中介组织,在法律、财务、税收、金融、担保、信息、人才、知识产权等领域所能提供的专业服务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了对外投资合作的发展。中国贸促会发布的《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现状及意向调查报告(2008~2010)》显示,被调查企业认为融资困难和缺乏国际经营管理人才是制约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不利因素。
王胜文认为,就企业而言,一是必须要搞好战略谋划,二是必须要找准自身定位。前者要求企业立足未来,制定切合实际的中长期国际化发展战略,按照跨国公司的标准规范经营,后者需要企业根据国家的政策导向并结合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跨国经营的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方向。从政府角度重点工作在于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搭好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做好引导和规范。
商务部8日发布了《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引(2011年)》。该《指引》涉及115个国家,重点介绍这些国家的主要产业发展目标、优先发展产业领域、对外资行业准入规定等内容,并收录了我国签订的对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有关信息,为企业客观评估自身实力和条件,深入研究相关国家投资环境,特别是与产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提供帮助。而在此前,商务部、国资委在8月23日签署《协作备忘录》,双方商定在“十二五”期间建立更为紧密长效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并规范中央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加速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除了提供必要的服务、战略上的引导外,政府应该在外汇、审批方面放开对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诸多限制,给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王军建议说。他表示,为了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对外投资中可以采取更加灵活的战术和策略,比如尝试从个体分散投资为主向抱团集聚方向发展,以及通过联合当地的经营主体、引入本地因素来缓和投资目的国的戒备心理等。